落繁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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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谈:关于写作的碎碎念和小结

不加糖:

Limbo快完结的时候我就决定,写完后要自己写个小结,总结一下至今为止对于写作的心得体会、还有自己写过的文章的梳理自评。其实每一个粉我的小伙伴我都会点过去看一下,发现有些也在写同人,希望我的拙见能引起共鸣,也欢迎大家在评论里留言探讨。


有这么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,如果你没有完成过五万字以上的作品,无论你写了多少字,哪怕开了十个坑一个坑两万字,你都是写作新手。Limbo完结字数51700,我也算是终于昂首挺胸走出了新手村。开始琢磨写作是因为我卡文了,明明心里想得挺美,手上始终撸不出来。刚开始写文的时候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分分钟就是一篇几十万字曲折大长篇,写写才发现自己有多天真。一过两万五,过去的剧情全压在肩头,再往下推就发现逻辑也理不清,情感也理不顺,好不容易过了这道坎,一路撸去了结尾,又对高潮部分望而却步。于是开始疯狂找攻略,那段时间看了很多职业写手的经验贴和分享,也记了很多tips,比如忌用副词,打好大纲,简单句式,少用‘这的了是那就’等虚词,以及避免‘想、知道、理解、意识到、相信、想要、渴望、爱、恨’这一类想象动词。至今这些tips还夹在我写文的本本里,每次开写之前拿出来看一看,然后再动笔,文字的确会有改进,因为它逼着我从另一个角度思考,从细节上丰富我的故事。但是这些还是治标不治本,说白了我对什么叫故事、怎样把一个脑洞构思完整并展现出来一无所知,只是凭着本能摸索,所以从结构上来看会很奇怪,有的时候精彩,有的时候拖沓,有的场景直接是不必要的废话,就连大纲也不知道怎么打,打了跟没打一样,说白了只是在记录脑洞里的片段而非文章的骨架。


然后我开始看一本书,叫做《故事——材质、结构、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》,这里插一句题外话,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麦雷同人文《你好,旧情人》的作者,她不但用一篇好文把我拉下了麦雷坑,告诉了我什么叫好文章并激起了我写作的欲望,还在文后推荐了两本书,一个是马尔克斯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另一个就是上面提到的《故事》,两本都让我受益匪浅并且彻底成了一个键人(。(太太我爱你,比心,虽然你可能永远看不见


所以此文大概是我初读《故事》的读书笔记,以下大部分观点、写作步骤甚至语句都来源于书中,就不额外标注了。这本书虽然是讲剧本创作的,却对“如何写出一个好故事”做了精彩深刻又循序渐进的阐述。对于如何写出一个故事、如何塑造人物、如何安排剧情和场景都很有帮助,因此虽然写小说和剧本创作有一定的差异,依然可以从中学到很多。


首先是人物,说实在的,同人文好写,因为人物是现成的,配角也是现成的,借来用要用出新意虽然难,远比不上从无到有原创的难度高。但是即便如此,很多时候我们还是觉得这只麦哥ooc了,那只探长简直可以当原创看,可是这一只Mycroft,怎么就那么还原,那么有味道,感觉比看神夏还要爽?在看书之前有两个概念我自己一直没分清,就是人物和人物塑造,我一直以为人物就是人物塑造,我写一只麦哥,他穿着三件套拿着黑雨伞开着小黑车,他就是麦麦了,不ooc的那种,其实不然。人物塑造是你写出来的人,他的衣着,他的长相,他说话的口吻,他的职业地位学历背景,他的气质风格价值观和态度,但是它们不是人物,人物是当他面对压力时做出的选择,压力越大,他的选择就越揭示了他的真实本质。比如我可以让麦麦穿着三件套拿着小黑伞豁出命去救小夏,优雅的那种,也可以让他满身血污狼狈不堪的去救小夏,可能还爆一句粗口。可是抛开人物塑造的表面,在这两个麦麦的人性深处,他们是一致的,都是对弟弟满怀真挚的爱和关心,而这个才是你要写的人物。我过去总是把关注点放在人物塑造上,我希望麦麦谈吐优雅,西装不离身黑伞不离手,没事装装逼打打嘴炮,开着小黑车拐着安西娅在无数旧仓库里威逼利诱雷雷或者花生,我觉得这样就是Mycroft。但他不是,他是一个平板的东西,你看不到他的内涵,或许可以看到一点,但远不是每个读者打开你的文章真正想看的东西。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想看什么,有的人说很简单,我想看同人就是想看他们谈恋爱啊,是的,同人文大多是谈恋爱,但是抛开这三个简单的字,再抛开对于PWP和小黄文的生理需求,我们真正想看的是什么?我们想看他们做出选择。有的人喜欢虐文,比如我,喜欢看主角饱经折磨,喜欢看他们挣扎着走向彼此。这是喜欢看他们被逼入绝境后做出选择。有的人喜欢甜文,喜欢日常,然而日常也是选择,他们婚前蜜月婚后风波,吵架的时候谁留下谁走开,谁冒着被爱人误会失去爱人的风险夜夜晚归筹备惊喜,谁憋不住心思掀桌大吵或是不动声色暗自跟踪。但是不论是甜是虐,他们都要做出选择,而这些选择其实决定了我们是否满意。所以写好一个人,不但要想好如何进行人物塑造,更关键的是确定这个人物性格的核心,他是充满爱心还是残酷无情,是无私慷慨还是自私自利,是英勇无畏还是胆小怯懦,然后再给他施加压力,把他放在不同的场景里逼他在选择中暴露出性格的核心。正如《心之律法》里麦麦看到雷雷和别人约会后亲手送出新婚礼物,《休憩之所》里麦麦发现自己对雷雷不设防后简单粗暴的和他分手,这些其实都反映了一个本质,就是麦麦面对爱情时的懦弱与逃避,而这一特性是被许多读者所接受、甚至期待的,所以我们读到这里,会露出欣慰的蜜汁微笑。


(我真的没想到一个人物就写了这么多。。。)


再然后说说从整体上如何把握、或者开始一个故事。很多小伙伴估计是和我一样,有了个脑洞就觉得,啊,好幸福,我的脑洞好棒我一定要写出来,然后动笔写几章就蒙蔽了,觉得1没东西写,2有感觉写不出来,其实以上两点都属于没有构思好就急匆匆动笔带来的后果。写一篇文之前需要确定什么呢,其实还挺多的,首先就是故事的四个要素,时代(近代古代?架空的话大概科技树是什么水平?),期限(故事的长度,从何而起到何处终止,写到结婚还是写完要娃),地点(伦敦?英国?地球?外太空航母?),以及冲突层面(你要讲的故事的冲突点在哪里?内心的冲突——不相信爱情,爱无益处,还是外在的冲突——相爱却因为各种阻力不能结合),把这四点想好,故事就被“关”在了四道绳索之中,你写什么都不能超越他们。这四点其实是想的越细越好的,因为你在细化它们的同时也在完善故事的框架,给自己施加许多束缚,束缚不是坏事,束缚逼着你去身临其境的想象人物的感受和体会,写出更生动的故事。比如地点,仅仅是伦敦?伦敦的哪些地方?苏格兰场?西敏宫?雷雷的家在哪儿麦麦的家在哪儿?它们分别位于什么样的区域?而当你确定了这四点,就不能轻易改变,不然就要随之修改一系列的后续场景。


大部分灵感,或者说脑洞,都是一个开放性的陈述,包括我们很喜欢的“梗”,其实可以简单概括成如果……会怎样?比如我有一个脑洞,如果雷雷能变成猫,又被毫不知情的麦麦喂养了,会发生什么?又比如大家(其实是我)很喜欢的旧情人梗,如果麦雷是旧情人,分手之后再相遇,会怎样?我们往往有了这样一个“如果”,就开心的去写了,但是光有一个灵感是不够的,你要确定文章中最大的改变是什么,以及为什么。或许有人会觉得,同人文最大的改变不就是从不爱到爱吗,原因是因为发现对方很可爱啊。话是这么说,但是好的文章会提炼出一些更具体,或者说根本的东西。比如《你好,旧情人》,最大的改变是雷雷最终原谅了麦哥,原因不是他发现了真相,而是因为他发现与一切相比,失去爱人更让他无法忍受。如果他因为发现真相而原谅麦麦,并最终和他复合,那么此时的改变就成了,情人复合,因为他们解开了两人之间的误会与心结。正因为《你好,旧情人》是前者,所以文章在最后一幕雷雷原谅麦麦之前,一直在围绕着“失去”和“恐惧”打转,以明显或不明显的方式,比如在他们过去相爱的时候,雷雷的自卑,信息的不对等,同性恋人遭到的鄙视与不能见光,都在反复强调雷雷害怕失去麦麦。而当这种失去从分手上升为爱人死亡时,雷雷的恐惧最终战胜了他对过往的纠结,从而让他选择原谅一切坦诚的面对自己的爱人。好的文章总是这样,之前的剧情与它的中心思想息息相关,这种“改变+原因”组成的东西就是你筛选情节的准绳,无关的去掉,适宜的留下。


一不小心竟然碎碎念了这么多,其实对于“中心思想”那一点我自己理解的还不够深,因为提炼出一个核心价值并阐述根本原因太难了,我也在摸索中,所以说的有点含糊,万望大家不要较真,有明白的求解释。。。


写了这么多,觉得还是挺乱的,最后小结一下之前写的文好了。卡着小雷喵的时候跑去写了三个应梗,如今看来都不满意,大英药丸不用说了,纯脑洞欢乐向,好在脑洞都无损的写出来了。深柜那篇小红心最多,大概是因为傻白甜,读起来轻松愉快,以作者的角度看太过平庸,不论是文字还是情节,如果不是一天之内赶着撸出来,而是细化一下,会更好。麦麦变小那篇倒是认真写的,打了大纲,构思了好久,结果当时不太懂怎么写短篇,结构简直了,头重脚轻,前面拖沓,高潮完全失败,大家看完普遍不记得雷雷让麦麦先跑,而是被睡衣甜哭……


接下来会填小雷喵,然后有几个新的麦雷想写,一个是黑化麦和年轻雷,一个是人鱼和王子的故事,还有之前一个旧坑,填了的话会搬过来。以后还会不定期碎碎念,说一些自己写文的感悟,感兴趣可以一起聊聊,不感兴趣就无视我吧X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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